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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童华卿  发布日期:2018-11-23 次数:


各年级、各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12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试行)(校学字〔201318)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寝室,凡评选期间寝室或个人出现违规违纪或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现象,不予参评。

第三条  每年5-6月份评定一次,六类寝室评选数量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第四条  评选结果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推优入党、毕业鉴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评选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  评选结果按百分制计分,依据主题寝室类别参考对应评分标准。

第六条  温馨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4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4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50分):设计分=基础分(30分)+附加分(20分),基础分为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附加分为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寝室名、寝室公约设计体现“温馨寝室”主题。

(三)寝室关系(10分):寝室成员关系和谐,并能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如照片、视频、诗歌、散文、漫画等。

第七条  卫生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6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6次,如不满足“优秀”次数依次递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碳币值积累(30分):积极参加学院“碳币宿舍”公益活动,依据申报寝室碳币值积累加分,上限为30分。

第八条 达人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素拓学分(20分):寝室成员在评选期学年素质拓展学分均不少于2.0,学分每少0.5分,依次减10分。

(四)文体活动(50分):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5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九条  学霸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学业成绩(40分):1-3年级寝室成员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至少两人成绩排名为班级前30%4年级寝室成员至少三人考取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30分):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相应成绩,满分3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十条   先锋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服务意识(30分):寝室成员不少于2名同学担任一学期以上学生干部或寝室成员累计参与每学年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党员服务岗。

(四)发展素质(40分):发展素质=基础分(20分)+附加分(20分),寝室成员中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加20分,附加分为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2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十一条  “最青春”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6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学业成绩(20分):寝室成员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至少三人成绩排名为班级前50%

(四)服务意识(30分):寝室成员2名同学担任一学期以上学生干部或寝室成员累计参与每学年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党员服务岗。

(五)发展素质(20分):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2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2018-2019学年开始施行。

  关于印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