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1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考评办法(试行)》(校学字〔201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寝室,凡评选期间寝室或个人出现违规违纪或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现象,不予参评。
第三条 每年5-6月份评定一次,六类寝室评选数量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第四条 评选结果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推优入党、毕业鉴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评选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 评选结果按百分制计分,依据主题寝室类别参考对应评分标准。
第六条 温馨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4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4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50分):设计分=基础分(30分)+附加分(20分),基础分为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附加分为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寝室名、寝室公约设计体现“温馨寝室”主题。
(三)寝室关系(10分):寝室成员关系和谐,并能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如照片、视频、诗歌、散文、漫画等。
第七条 卫生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6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6次,如不满足“优秀”次数依次递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碳币值积累(30分):积极参加学院“碳币宿舍”公益活动,依据申报寝室碳币值积累加分,上限为30分。
第八条 达人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素拓学分(20分):寝室成员在评选期学年素质拓展学分均不少于2.0,学分每少0.5分,依次减10分。
(四)文体活动(50分):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5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九条 学霸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学业成绩(40分):1-3年级寝室成员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至少两人成绩排名为班级前30%;4年级寝室成员至少三人考取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30分):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相应成绩,满分3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十条 先锋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3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服务意识(30分):寝室成员不少于2名同学担任一学期以上学生干部或寝室成员累计参与每学年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党员服务岗。
(四)发展素质(40分):发展素质=基础分(20分)+附加分(20分),寝室成员中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加20分,附加分为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2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十一条 “最青春”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卫生(20分):评选期间卫生检查等级为“优秀”次数不少于6次,如不满足的“优秀”次数依次减10分。
(二)寝室设计(10分):寝室设计整洁美观,特色明显、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
(三)学业成绩(20分):寝室成员评选创建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至少三人成绩排名为班级前50%。
(四)服务意识(30分):寝室成员2名同学担任一学期以上学生干部或寝室成员累计参与每学年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党员服务岗。
(五)发展素质(20分):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相关成绩,满分20分。国家级、省级、市(校)级、院(县)级奖项分别加20、15、10、5分,按获奖级别依次递减1分。例如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9分、三等奖18分,优胜奖17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2018-2019学年开始施行。
关于印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最青春”主题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