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构建和谐校园。学院团委决定举办环工学院第六届“环工之星”评选活动,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定十名,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评选对象
环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者上一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3.已经获评的往届“环工之星”、校十佳大学生、优秀志愿者、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个性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研,成绩优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总积分位于班级前列。获得奖学金、通过大学生英语6级、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者优先。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者;或者具有发明专利;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有文艺特长或体育特长,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在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体活动中拿到相关奖项者优先。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且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优先考虑长期在日常志愿服务和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5.家庭贫困,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在校表现优秀,自立自强,事迹比较典型、堪为学生榜样的优秀学生。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学校、学院、班级各级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
(1)由班级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报名,每班择优推荐1-2名学生参选。
(2)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环工之星”评选申报表、汇总表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三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班“环工之星”候选人×××事迹材料”)、生活照2张(电子版且像素不低于1500*2000),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班级完成班级推荐后,统一收齐报名表后4月4日前交至实践部相关负责人陈佳强,联系电话: 13074018025,邮箱地址:1614244852 @qq.com。
2、材料评审
学院团委对报名选手资料进行评审,优中选优,最终选出10-15名选手进入学院决赛。
3、终审答辩
(1)网上投票介绍: 4月 8日起,学院将开启候选人微信投票环节,鼓励全院学生参与投票,投票结果占最后的20%比重。
(2)学院将组织进入决赛的同学需进行6分钟 PPT汇报,现场设有评委评分和现场观众投票环节。从微信投票、现场汇报和现场观众投票各方面进行考量,最终确定“环工之星”名单。
(3)汇报展示的PPT请于 4月11日前交至实践部相关负责人,陈佳强,联系电话: 13074018025,邮箱地址:1614244852 @qq.com。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进行集中表彰。并将通过报告会、展板、线上线下交流等形式集中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作用。同时,将根据评选结果,推选1-2名优秀大学生参加学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六、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班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有典型先进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力感召力的各类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并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改进教育效果,提升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