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大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范围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评审名额与金额
全校评选5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四、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学习刻苦,勤俭节约。
(二)具有奉献精神,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四)申请学生在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0%,课程课时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27日前)。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报推荐材料。
(二)学院初审(11月3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相关材料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审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大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公益实践思想汇报(一份,2000字左右)
3.大益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一览表(一份)
4.学生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成绩认证章)
5.学生电子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其中生活照大小1024*768像素)
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张园园,5910202,741526940@qq.com)。
(三)评审委员会审定(11月中旬)。评审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安徽师范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报大益爱心基金会审核、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大益奖学金评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照评审要求,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请各学院务必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学院初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三)学生获得奖学金后,一年时间内,须在大益爱心茶室(或其他学校认可的场所)参加公益实践40小时,并记录公益实践报告。次年九月,获奖学生需提交公益实践报告、公益实践思想汇报和学年学习成绩单各一份,报大益爱心基金会备案。
特此通知。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