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皖征传﹝2017﹞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顾家山
副组长:李琳琦 朱家存
成 员:曾黎明、李裕鑫、席贻龙、台启权、孙成岗、王爱民、胡传志、梁燕、唐俊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台启权、胡传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学校人民武装部设征兵工作站,聂全高任站长,孙良林同志任秘书。
领导组负责研究决定有关征兵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工作站负责落实征兵工作有关具体事务。
二、征兵工作主要任务
在校适龄男生(18-24周岁,含应届毕业生)要100%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人数不低于各院适龄男生数的5%,应征入伍人数不低于各院适龄男生数的1%(详见附件1)。
三、应征入伍条件
(一)年龄条件
在校大学生,男青年22周岁以内,女青年20周岁以内(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下同);应届毕业生,男青年24周岁以内,女青年22周岁以内。
(二)身体条件
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具体身体条件详见《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2)。
(三)政治条件
政治审查由大学生入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相关部门具体承办。具体政治条件详见《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附件3)。
四、应征入伍流程
1.5月底前。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动员,组织所有在校适龄男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学校所在地和应征地选择:安徽->芜湖->镜湖区->安徽师范大学),并按照不低于在校男生5%的比例确定预定对象。
2.6月上旬。组织大学生预征对象进站体检,并协助兵役机关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兵役机关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预征对象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各学院要与预定兵大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其去向和思想动态,采取适当方式,打牢入伍基础。
3.8月份。组织预定兵大学生进行身体复检(主要是血检、尿检和吸食毒品检测)和政治复考,合格的全部按照既定程序批准入伍。因在外实习或工作返芜复检的大学生,可向当地兵役机关报销200元至500元差旅费。
4.11月份。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审核与发放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将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立德树人的大格局,作为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家国情怀、塑造优良品质的重要途径。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校人武部、市兵役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定期互通进展情况,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细化宣传,加强动员。各学院要做到应征入伍主题班会班级全覆盖,通过横幅、微博、微信、QQ等方式,将征兵政策宣传到每一位符合应征条件的男生。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与班级符合应征条件的男生谈心,掌握应征意愿、摸清思想动态,并组织全体适龄男生参加兵役登记,鼓励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3.做好服务,落实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应征大学生体检和政审考核,严格执行学费补(代)偿、学籍保留、退役复学士兵转专业、退役士兵研究生招生专项等国家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各学院要在动员、报名、体检、送兵、复学等各环节为入伍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帮助学生享受应有的入伍优待政策,帮助入伍学生解决后顾之忧。
联系人:孙良林 联系电话:5910768。
附件:1.各学院征兵任务指标分配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4.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选编
5.大学生入伍流程及注意事项
安徽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各学院征兵任务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3: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doc
附件4: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选编.doc
附件5:大学生入伍流程及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