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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霞光  发布日期:2017-05-25 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数据审核与方案编制(612日—619)

1.612日,各学院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纸质版《2017届毕业生派遣方案(草案)》。

2.613日至15日,学院必须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实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毕业生要核对本人派遣方案信息并签字确认(本人无法现场确认时,要通过手机截图等方式由辅导员对其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变动,直接在派遣方案(草案)和网上派遣系统上进行同步修改。

3.616-17日,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纸质版《2016届毕业生派遣方案(草案)》及相关修改依据材料交回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派遣方案审核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4.618日,就业指导中心整理数据。

5.619日,派遣方案现场确认。学院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在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逐项审核就业派遣信息(有变动的现场修改),并签字确认形成最终派遣方案。61924时至报到证发放日,就业管理数据库暂时封闭,学校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单位信息变动。此后发生单位变动的,按改派流程办理。各学院派遣方案现场确认时间详见附件。

二、派遣方案送审与报到证发放

1.620日,就业指导中心发送就业派遣数据至省教育厅进行核查;

2.621日,省教育厅现场打印签发毕业生报到证。

3.623日,就业指导中心以学院为单位发放报到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个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学院在派遣方案确认前务必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按要求委托第三方核查,发现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明确责任意识。派遣方案事关每一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和派遣信息,确保数据准确规范。

3.严把时间节点。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精度高,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2017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方案报送及确认时间安排

 

                                   学生工作处

                          2017524

 附件:2017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方案报送及确认时间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