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助力毕业生顺利发展,努力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和充分就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2级在读本科生(不含保研学生)。
二、发放项目和标准
(一)考研复试交通补贴
考研录取学生,按100元/人标准发放。享受本项目补贴的学生,不再发放选调生报名补贴和求职补贴。
(二)选调生报名补贴
报名参考学生,按100元/人标准发放。
(三)求职补贴
1、贫困生:按300元/人标准发放。
2、非贫困生:按150元/人标准发放。
三、发放时间
考研复试交通补贴和选调生报名补贴,5月份发放到位。求职补贴,截止到6月1日前实现就业并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提供出国升学证明的毕业生),6月上旬发放到位,逾期不补;考取选调生、公务员、村官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适当延迟发放。
四、发放程序
(一)班级初审:根据时间截点初审符合各项目毕业生名单,填写相关表格适时报送学院。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工组审核学院汇总材料和学生签约协议书等,并将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无异议后在学院公示3天。
(三)资金拨付:学院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毕业生本人农行卡个人账户。
(四)汇编材料,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宣传工作,让每一位毕业生了解学院的就业扶助政策,并按照时间截点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程序,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凡因材料填写错误导致申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三)严明纪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发放资格。
联 系 人:李霞光
联系电话:0553-5910807
特此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5月4日
附件: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