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网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启动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选赛的预通知

发布人:袁成 编辑:袁成  发布日期:2023-03-31 次数:


各班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两大振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挖掘选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等12 个中央部委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定位高, 发展快,2022 年第八届“互联网+”大赛共有 108 个国家和 地区的 4554 所院校的 340 万个项目、1450 万人次报名参赛; 大赛效果好,影响大,已成为中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赛事成绩对于学校办学声誉、考核评估、 综合排名等均具有极其显著的影响。

、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毕业5年内(2018 年7月以后)的毕业生。

三、参赛要求(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一) 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 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 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 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 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 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 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 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毕业五年内校友、博士生、硕士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参赛。

四、高教主赛道

大赛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高教主赛道(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组别

                    本科生组

                     研究生组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 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 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 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 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 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 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 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 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 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 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 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 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 计不得少于51%。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 计不得少于51%。






  成长组

(1)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 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 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 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 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 计不得少于1/3。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 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 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组别

                                                 项目要求

 

  公益组

(1)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 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 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六、赛事工作安排

1.项目挖掘及培育:2023 年 1-4 月,各班级、各部门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鼓励开展计划书撰写、路演能力提升、双创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跨学院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

各班级、各部门在2023 年 4 月5日前推荐优质种子项目名单至院团委(邮箱1460558587@qq.com,表格详见附件)。

2.校赛报名及选拔:2023 年 4-5 月,根据教育部和省厅 赛事的专项通知组织校赛报名及选拔。学校报名项目总量是省赛晋级名额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班级、各部门务必重视做好赛事动员和项目报名工作,本科生项目报名至少完成基础指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指导学生至少申报一个项目(具体项目指标详见附件,待国赛和省赛通知发布后按照平台要求开展报名工作)。

3.省赛推荐及培训:2023 年 5-8 月,推荐项目参加省级 “互联网+”复赛和决赛。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提升培训。

4.国赛推荐及决赛:2023 年 9-10 月,推荐优秀省赛项 目参加国家级“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

七、政策激励

1.参赛本科生按照竞赛等级和所获奖项认定素质拓展 学分及创新创业模块课程学分,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可在研究生推免、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2.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可直接入驻学校大学 生创客空间,校级奖项项目团队优先推荐入驻。

3.获奖师生可依照学校突出教学业绩奖励相关条款予 以奖励。

八、其他事宜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教育部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工作联系人:袁成( 0553-5910895)


附件:

1.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种子项目推荐表

2.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种子项目汇总表

3.关于启动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生态与环境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