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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的通知

编辑:屈亚舒 预审:杨友谊 终审:杨友谊 发布日期:2025-03-18 次数:


关于开展第届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大学生护航行动计划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院风。学院决定举办第届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定10名,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生态与环境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已经获评的往届“学院之星”、校十佳大学生、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者上一学年及所在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性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总积分位于班级前列。获得奖学金、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者优先。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者,或者具有发明专利,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有文体特长,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文体活动,荣获相关奖项者优先。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优先考虑长期在日常志愿服务和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5、家庭贫困,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等级及以上,坚韧不拔,自立自强,表现优秀,事迹典型的学生。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学校、学院和班级担任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每班可择优推荐1-3名学生参评。

2、推荐参评的同学按要求填写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申报表汇总表

3、各班级统一收齐申报材料,于4月1日前交至团委宣传部郑炜:2896680963@qq.com。

(二)汇报评比

1、学院团委对推荐参评的同学材料进行初评,好中选优,选出15名同学参加学院汇报评选。

2、参加学院汇报评选的同学,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1500字以内2张生活照像素不低于1500*2000),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于决赛汇报前提交至团委宣传部郑炜:2896680963@qq.com。

3、学院组织评比汇报会,进入汇报评选的同学5分钟PPT汇报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学院团委将通过报告会、展板和线上线下交流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传、经验分享和成长对话等活动。学院组织表彰大会进行集中表彰。

 

附件:

附件1: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申报表

附件2: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汇总表

附件3:生态与环境学院“学院之星”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生态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5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