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芜湖大学生创新创业,我市近日出台了9项相关奖补扶持政策。
这项政策的支持对象为经认定后的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在芜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每年评选50个创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与创业项目培育相关的贷款贴息补助,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承担部分)或研发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对象为应届毕业(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支持对象为:1、来芜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2、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并在招聘活动中,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后来芜参加企业面试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给予符合条件人员1000元/人补贴。
对被认定为市级青年创业社区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分2年拨付。
对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2年拨付。
这项政策支持对象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对被评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5年拨付。
这项政策支持对象为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创业实体。
支持政策有:
1、主营业务为一产类的企业,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按每年10元/㎡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其他按照每年200元/亩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2、主营业务为二产类的企业,按照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3、主营业务为三产类的企业,按照租金的8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4、水电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5、市级众创空间入驻的创业实体统一按三产类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这项政策支持对象为在芜各高校、职业院校。
支持政策有:
1、当年留芜就业(含自主创业)毕业生比例与上年度持平的,按500元/人给予学校补贴;
2、当年留芜就业(含自主创业)毕业生比例超过上一年度比例20%的,按700元/人给予学校补贴;
3、当年留芜就业(含自主创业)毕业生比例超过上一年度比例50%的,按1000元/人给予学校补贴。
该政策支持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我市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按2万元/家标准给予优秀就业见习单位奖励,每年不超过10家。
以上各项扶持政策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可关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通知,准备好材料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提出申报,通过审核和确定后,即可享受资金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