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2017级本科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决定对2017级本科生开展心理测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量对象
2017级本科生。
二、测量时间
花津校区:2017年10月21日全天(星期六)
赭山校区:2016年10月22日上午(星期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测量地点
花津校区:行知楼6号楼二、三、四楼机房
赭山校区:科技楼计算机中心二楼机房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测量工作,辅导员要亲自带队,全程参加心理测量工作,协助测量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因故不能带队,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各学院应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量,消除学生的疑虑,使广大同学自觉配合做好心理测量工作。
3.全体2017级本科生必须参加心理测量,参加测量的学生要携带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测量,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须另行补测。
联系人:金凤仙,联系电话:0553-3937079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