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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迎客松”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霞光  发布日期:2017-03-13 次数:


各学院: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迎客松”助学金。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迎客松”助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处201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迎客松”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芜湖、宣城、池州、黄山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审名额及金额

4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生2000元,共计9.2万元。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习刻苦,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获得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同时推荐参评本助学金;

(五)同等条件下,在自强、感恩、诚信、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优先资助。

    四、工作安排

    (一)班级评议(3月20前)。班级做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班级评议后报学院。

    (二)学院初审(3月28前)。学院对班级评议名单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在328(周二)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迎客松”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和带照片的电子版);

    2.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迎客松”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

    (三)学校审核(4月上旬)。学校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捐赠单位审定后举行颁发仪式并发放助学金。

    五、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

    (二)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联系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电子信箱:xjc2009@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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