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激励我院学子刻苦攻读,积极进取,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2024年度“建大环境”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审范围:生态与环境学院大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审时间:每年5—6月份。
四、奖励名额和金额
名额为10人,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奖励总金额20000元。
五、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4.上学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且本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
5.获得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院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推荐参评本奖学金。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5月19日前)。学生本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班级辅导员处参加班级评议。
2.班级评议(5月23日前)。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将学生本人的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建大环境”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3.学院评审(5月28日前)。“建大环境”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讨论确定评选名单并公示,征求意见。如无异议,统一报送捐赠人审核,确定奖学金名单,发放奖学金。
联 系 人:屈亚舒
联系电话:0553-5910895
电子信箱:142488324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安徽师范大学“建大环境”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