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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霞光  发布日期:2018-03-08 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助力毕业生顺利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8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120日至212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并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120日至212日)

政府主管部门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8120日至35日)

毕业生在信息系统中递交申请后经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进行人工审核。毕业生填写《安徽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材料)、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等提交至学院辅导员进行初审。学院在3417:00前报送毕业生材料至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校验(本科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教育办公室)。学校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毕业生申请表格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提交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信息系统,通过相应毕业生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四)结果公示、资金拨付(20183月底前)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由地方人社、财政部门统一协调,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

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用途,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二)加强指导

发放求职补贴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又恰逢假期,请各学院要向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详细告知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广大毕业生要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因材料问题导致申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三)严明纪律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透明,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科生材料报送联系人:郭志春5910408

研究生材料报送联系人:刘 飞5910132

监督举报电话:

学生处:0553-5910088,邮箱:jobannu1928@sina.com

研究生院:0553-5910133,邮箱:xianxin@mail.ahnu.edu.cn